发布日期:2024-11-08 18:45 点击次数:66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8日,商务部发布《对于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入口丁腈橡胶所适用反推销法子的期终复审裁定公告》露馅,证实《反推销条例》第五十条的限定,商务部证实看望遵循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建议不绝现实反推销法子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证实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入口丁腈橡胶不绝征收反推销税,现实期限为5年。
据了解,2018年11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4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入口丁腈橡胶征收反推销税,反推销税率区别为韩国公司12.0%—37.3%,日本公司16.0%—56.4%,现实期限5年。
商务部裁定,淌若阻隔反推销法子,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入口丁腈橡胶对中国的推销可能不绝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丁腈橡胶产业变成的毁伤可能不绝或再度发生。
裁剪 姜樊
校对 穆祥桐
丁腈橡胶韩国商务部日本销税发布于:北京市